医宗金鉴·金匮要略 · 第 1732 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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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魚的話,不可合雞肉食之,那這邊有說魚是屬火,那雞屬木,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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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火相煽
〗
不要吃。
其實魚跟雞,雞會吃魚,所以這兩個會相剋。
【注】
魚屬火,善動;雞屬木,生風。
風火相煽,故勿合食。
※
魚不得合鸕肉食之。
【永諸按】
那魚不可合鸕鶿肉吃,鸕鶿吃魚,所以這個相剋,就不可以吃。
【注】
鸕嗜魚,凡物相制相犯者,皆不可合食。
※
鯉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,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,害人。
(小豆藿即小豆葉也)
※
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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鯽魚不可合猴、雉肉食之。
※
醍魚合鹿肉生食,令人筋甲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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